受理事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办理流程
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3:30,13:30-17:00
受理部门:人事处劳资科
受理地点:综合楼1013室
咨询电话:84729226
办理流程:
一、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
1.工亡职工有供养遗属的:需提供《工亡认定决定书》原件、《死亡证明》,供养人的户口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供养关系证明、街道出具的无固定收入证明、学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单位编号、工亡职工个人编号到大连市医保中心办理;
2、退(在职)亡职工有供养遗属的:需提供《死亡证明》、供养人的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供养关系证明、学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表》(供养人为非在校学生的,需由街道出具无固定收入证明)。
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年审
1.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年审,年审时间为每年的五月之前。
2.现场审核时,需持遗属人员户口、居民身份证等原件。
3.异地居住的遗属需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出具的生存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