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事项:异地安置人员就医申报
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3:30,13:30-17:00
受理部门:人事处劳资科
受理地点:综合楼1013室
咨询电话:84729226
办理流程:
1.教职工退休后,异地定居一年以上,每年12月份由学校人事处到医保中心异地就医窗口办理异地安置(同时封锁医保卡);
2.申报材料:
1).异地居住证(或异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填写《大连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一式两份;
3).选择当地一所具备住院资质的医保定点公立医院作为异地就医定点医院。
3.报销手续:住院当年由人事处持异地安置人员的住院病志、住院收据及明细、医保卡,到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4.提取个人账户:每年6月或12月(1-20日)由人事处持专用收据和异地安置人员名单提取个人账户并返还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