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事项:慢性病门诊补助办理流程
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3:30,13:30-17:00
受理部门:人事处劳资科
受理地点:综合楼1013室
咨询电话:84729226
办理流程:
1.每年由大连市医保中心下发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去指定医院检诊认定;
2.每年1月1日,医保中心将检诊认定结果在医保网页上发布,参检人员可持医保卡或社保卡在任意一所医保定点单位查询检诊结果。参保人员对检诊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自行到检诊医院查询检诊档案;
3.经认定符合补助标准的慢性病门诊患者,需自主选择一所定点单位就医(可选定点包括:与市医保中心签订慢性病门诊门诊服务协议的一、二、三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和零售药店),多选无效;
4.慢性病门诊就医须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单位,持医疗保险卡或社会保障卡结算,发生的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治疗检诊认定合格病种的医疗费用,按慢性病门诊门诊补助政策即时结算;
5.异地安置人员,须到本人选定的异地定点医院就医。所发生的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治疗检诊合格病种的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现金垫付,每年12月份将将门诊收据及明细送到人事处,由人事处到医保中心办理报销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