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事项: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流程
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3:30,13:30-17:00
受理部门:人事处劳资科
受理地点:综合楼1013室
受理人员:张秀春
咨询电话:84729226
办理流程:
1.准备材料: 工伤认定决定书;首次就医病例、诊断书原件、复印件(住院的需提供住院病案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填写“大连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准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加盖学校公章(大连市人社局网站下载);
3.本人携带材料到大连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鉴定(电话:84369141)。
备注:伤残等级鉴定期限:上肢骨折需在受伤之日3个月内进行伤残鉴定;下肢骨折需在受伤之日6个月内进行伤残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