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事项:工伤申报流程
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3:30,13:30-17:00
受理部门:人事处劳资科
受理地点:综合楼1013室
受理人员:张秀春
咨询电话:84729226
办理流程:
1.事故当事人提出申请;
2.所在单位调查核实后以网上公文形式申报人事处;
3.人事处审批通过后,个人或单位填写工伤申报相关内容;
4. 工伤申报相关内容(见附件 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a.填写“工伤认定模板”;
b.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填好后,需要本人签字同意申报工伤,若本人无法签字,由家属代替签字的需提交家属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结婚证复印件;
c.填写“授权委托书”(单位);
d.填写“授权委托书”(个人);
e.填写“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注释)。
5.按照“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接收清单”备齐申报材料(见附件);
6.将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7.人事处审核申报材料;
8.人事处报送高新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提示:事故当事人在门诊就医或住院时请告知医院本人是工伤,须用现金结算,不能使用医保卡。
附件:1.工伤认定申请表.doc
2.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接受清单(单位).doc
3.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接受清单(个人)1.doc
4.事 故 调 查 报 告.doc
5.授权委托书(单位).doc
6.授权委托书(个人).doc
7.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注释).doc
8.工伤报盘.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