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事项:管理人员(职员)职级调整流程
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3:30,13:30-17:00
受理部门:人事处人事科
受理地点:综合楼1013室
受理人员:胡明久
咨询电话:84729213
办理流程:
1.符合七至九级职员认定条件的人员填报《管理人员(职员)职级聘任审批表》至所在单位(部门)审核。
2.所在单位(部门)审核无误后,起草签报并经负责人同意后报人事处审批。
3.所在单位(部门)将《管理人员(职员)职级聘任审批表》经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人事处审核。
4.人事处根据各单位(部门)意见及职级认定条件,审定职员职级并予以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