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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私出国(境)申请及在职证明办理流程 日期:2015-06-16 16:41:12

受理事项:因私出国(境)申请及在职证明办理

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3:30,13:30-17:00

受理部门:人事处人事科

受理地点:教工信息门户(校园网)、综合楼1013

受理人员:张园园

咨询电话:84729217

具体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教工信息门户,进入办公系统并选择“审批中心”,点击“因私出国境”;

二、填写因私出国(境)申请单,经所在单位(部门)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提交人事处领导会签。因私参加国际会议、学术交流等,请在附件栏上传邀请函等相关材料,其他需说明事项在备注栏如实填写;

三、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到人事处开具在职证明,届时请提供本人护照号。因办理签证等事宜,对在职证明有特殊要求的,请提供相关模板,经审核并盖章后生效;

四、其他情况需开具在职证明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工作证到人事处直接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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