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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4年度辽宁省教书育人模范候选人的通知 日期:2024-04-02 15:10:45

各单位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辽宁省教书育人模范推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教书育人模范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选范围

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非现任校级领导(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承担教学任务的副职除外)。

二、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中国特有的教育家精神、“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受到人民群众公认。

2.近6学年(2017-2023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三、推荐名额遴选程序

2024年辽宁省教书育人模范拟评选20人,我校推荐名额为1人,各单位最多推荐1名教师,无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不推荐。附属学校推荐人选通过大连市教育局推荐。

推荐工作按照教师申报、单位推荐、学校评审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四、报送材料

推荐人选根据要求填写《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2024年辽宁省教书育人模范推荐表》(附件3、《学时情况统计表》(附件4),材料由学院负责人审定后,于47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roubing@dlmu.edu.cn。

五、推选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推选活动,自下而上、逐级推选,优中选优,按照推荐名额确定候选人。

2.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深刻领会“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 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3.要以事迹为基础,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倾斜支持农村边远地区、民族地区教师以及扎根海岛边疆、助力乡村振兴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涉科技、军工领域教师应严格进行保密审查。


校内联系人:于柔冰 联系电话:7335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辽宁省教书育人模范推选工作的通知

2.推荐人选汇总表

3.2024年辽宁省教书育人模范推荐表

    4.学时情况统计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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